水煮牛肉 [ 一月 23rd, 2010 ] Posted in » 厨房

这个跟通常的不一样,因为手头什么都没有的缘故,只能有什么做什么。一般都有现成的汤料吧,叫我这个买瓶可乐都要走20分钟的地方上哪弄去。

1.牛肉切片,然后和鸡精,盐,酱油一起抓匀,水淀粉勾芡。

2.生菜,白菜,豆芽菜什么的,你喜欢吃什么就准备什么菜。我看很多菜谱都说,放这个菜好,放那个不好芸芸,管得着别人爱吃什么吗他?热锅倒油,菜入锅,加点盐,鸡精。炒熟后放入大碗中,垫底。

3.倒油,葱姜蒜炝锅,倒入肉片,再加点盐,鸡精,炒到变色。然后加入热水,由炒变煮。这个其实加汤最好了,但是,谁有那么多闲功夫还去做锅汤呢?煮得差不多了,水淀粉勾芡,可以出锅了。浇在大碗里的菜上。

4.倒大量辣椒面在牛肉上面,大量!再撒一些生葱蒜末在上面。

5.热锅,加少许油。少许花椒炝锅,我喜欢放些干辣椒,把油炒成辣油。然后直接把热油浇在牛肉上,会很爽的“嗞嗞”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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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集体奔三

人统计跨年这段日子有多少blog发表吗?大大小小的年终个人总结,抒情的抒情,清算的清算,又臭又长,多无聊呀。

祝大家2010年快乐!

完。

一月 1st, 2010 | Leave a Comment

纽约行

在是懒的缘故,都过了一个多礼拜,才记下这次纽约行。当初是为了办加拿大的签证飞到纽约。结果飞机因为天气延误2个多小时,只能改签。后来证明了出师不利不过是万事不顺的开头而已。

飞机到达纽约城上空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可是整个城市却灯火通明。万家灯火像是点着了整个城市,大概火烧赤壁时也是这幅景象吧。不知道是哪座长桥,金刚上面缠绕着是白色的灯,从万里高空上看去,就像在火海中腾飞的一条银龙。不怪乎我前排的老美贴在窗户上半天没动静,比我这个外国人还老外。

因为主要是来办签证的缘故,所以之前没有多少旅游准备。到了纽约后,才在时代广场附近的一家Barnes & Noble买了一本Lonely Planet。随便翻了翻,有些小小的失望。只能说这是一本比较全的旅游指南而已,如果你想猎奇,访问纽约历史遗留下来却没有多少游客光顾的小店小巷,那么这本书根本不是一个选择。当然啦,这是我的第一本Lonely Planet,也许这个系列就这样,是我选择失败。

这本New York City主要是以绝大多数游客心中的纽约城,曼哈顿,为主。从南到北,分为各区,详细介绍了每个部分吃喝玩乐的场所。顺带提了下Brooklyn,Bronx和Queens。你要是个典型的游客,这本书还是挺丰富的。

曼哈顿由南到北的街道和东西向的街道皆以数字命名,很好辨认,不怕迷路。我住在上西区的国际青年旅社。很便宜,8人间三十多块钱,4人间也不过四十块一天,很干净。只是我自己没带着洗漱用具等等,很不方便。

出门都是坐地铁,你见过下雨还漏水的地铁站吗?来纽约就见到了。斑驳的墙壁,脱落的瓷砖,污秽的地面,看看今年丹泽尔华盛顿的The Taking of Pelham 1 2 3可窥一斑。游客一般都买2.25块一次两小时有效或者8块钱4次的地铁票,然后就可以在错综复杂的地下到处乱钻啦。车内没有国内那种一目了然指示牌,一点也不体贴,所以你得注意好了。

我刚来美国时就有个推论,觉得之所以这边人对人那么友善,见面都打招呼,excuse me, thank you挂在嘴边是因为人不那么多的缘故。要是像国内那样,走到哪都是人挨人,你不走,人流推着你走,能不烦?所以来纽约之前,就认定了纽约这种人口密度的城市比国内好不了哪去。

事实也是如此。红绿灯的作用相当于装饰品,马路上总得有个交通灯吧?过马路再也不需要看灯,只需要注意有无过往车辆,这点真的让我倍感亲切。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人再对你hello,进出大门也没多少人会为你扶手把门啦。整个城市的浮躁气息和国内非常相似。

曼哈顿的核心地带,几乎所有的路都是窄得可怜兮兮的单行道。与道路两旁,抬头不见顶的大厦们形成强烈对比。就好像铅笔细的jj被夹在E罩杯中间一样。

本来是个艳阳天,但是在两旁的巨无霸之间,是没有可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的。运气好,会有某幢大楼施舍给你一些镜面反光。走在世贸大厦遗址的施工现场,一个周围大楼里的人们为了抢夺阳光而策划了轰掉双子座的阴谋论在我脑子里形成了。

在第五大道时,舔着脸在Saks逛了一圈。男装只有可怜的两层。不像国内的奢侈品店,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身边跟着腰带在肚脐以上的谢顶男,这里绝大部分顾客都是中年人,至少我看到的是这样。路过Gucci的时候,正好有个意大利人,看着就像意大利人,在给一个疑似顾客的中年老男人讲解对面不远处的Zegna的裁减。而Dior Homme只有一个店员,一个混身穿的纤细得像紧身衣一样的店员,更重要的是,他的发型,基本上和鸡冠没什么区别,哦,不过是黄色的。你敢在这样一个卯日星官面前试衣服挑东西吗?

名声在外的大都市博物馆跟我住的地方隔了一个中央公园。买的学生票,记得没几块钱。想买个纪念品,硬是被几十块钱的一个小铁片做的书签吓了回去。里面按地理位置,个人收藏等区展出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各种风格的艺术品。中国在二楼,其中有一个迷你的苏州园林,说是请的苏州的园艺工人来制作的。可惜,不像国内人现在那样自信心爆棚以为老外对中国都感兴趣,二楼的绝大部分游客也还是中国人。在国内逛各种博物馆景点的时候,我总在怀疑展出的是不是真品,可是我在这里面就未曾怀疑过这一点,为什么,嗯?崇洋媚外?

曼哈顿南边除了破旧的韩国城和中国城,最有名的就是华尔街和自由女神像了。后者因为时间关系,没有去,也没多大兴趣。前者倒是溜达过一圈。晚上的时候,标志物大铜牛被移到了街边一个没多少人注意的角落里,形影单只,不再有人偎依身旁合影留念。

如果我有100K美刀,身边还有美人相陪,天天住在Plaza,那我一定会爱上纽约。可是我有吗?更不用提可恶的亚裔加拿大签证官给我一个check,害得我只能直奔Buffalo了。

十二月 25th, 2009 | Leave a Comment

说和做

A和小B都是我的同学,但是性格却迥异。之所以把他们放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的外表都是那么的出众,而所经历的却恰恰相反。

小A生得清秀,俊俏而又精致。上学时,往往有女生发短信递纸条。我注意到,每次他和女生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眼神,不多说,不多做。后来,当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牵过女生的手的时候,我并不感到吃惊。我记得有那么一天,好像是某个节日,网上认识的姑娘说是来这边旅游,想叫他陪陪。我知道这其实就是晚上不回来睡了的另一种说法。不过,当临熄灯的时候,我看到他出现在寝室门口,心里仿佛早知道会这样一般。他说,她叫他去她那儿住,可是他心里怎么也过不去,万般推托,总算是回来了。我说,你真傻。他摇了摇头洗洗睡了。

像每个故事一样,他其实并不总是对女生这样冷漠。因为是我们是室友的缘故,所以我还算了解他。我知道他如果在电话里和女生开起了玩笑,那一定是对那个女生有好感。愚蠢的是,他开的玩笑九成是荤段子,剩下那一成,他还没想到怎么和身体器官相联系。当和目标出去约会的时候,反而,又回到了那个拘谨羞涩的他。这一前一后的巨大反差,常常让女生觉得不靠谱。所以,直到毕业,他也没谈过恋爱。

小B同样是秀气的一幅面孔。我有时候总是会暗暗嫉妒他们,却又无可奈何。与小A不同的是,小B面对女生不管喜不喜欢总是可以侃侃而谈,彬彬有礼,像是不同听说的英国绅士那样。这一点吸引了大量的姑娘投怀送抱。因为他似乎和每个姑娘之间都有些什么,所以渐渐的成为了男生间口耳相传的榜样人物。别的不知道,我知道他第七个女朋友,也是四年中最后一个正式的女朋友,是这样搞到手的。

那天晚上雨很大,我自习完没有雨具被困在教学楼里。小B正巧出现,手里拿了把伞递给了我。我很诧异,因为平时我们并不熟,他又不会是专门带了两把伞。

"你怎么办?"

"别管我了,我有主意。"他把伞塞到我手里,"别说是我的。"然后转身匆匆进到了楼里。我不明就里,心想,反正有伞了,管他呢,回来还给他就是了,便走了出去。

"哎呀,真对不起,忘记带伞了。"听到小B的声音,我以为在和我说话,回头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和他女朋友一起,在大雨中奔跑。

"这么晚了,宿舍都熄灯了,已经淋成落汤鸡了也不方便,我们去酒店歇一晚吧。"

"那衣服都湿了怎么办?"

"酒店有吹风机的,不行还可以明天叫同学送呀。"路过我的时候,小B使了个眼色,示意让我"目中无人"。

四年的时间,小B历经七任女友,欢愉可尽。

之所以想到这些事,是因为昨天,小A半夜打电话,要我陪他喝酒。他是不喝酒的,所以肯定有什么事。为了哥们,我也只好放弃一半的美梦了。

“我好爱她。她已经是我的全部了,我不管做什么,脑子里都是她。做饭,买东西,我都会憧憬着未来和她一起生活的样子。可是,她现在却不想要我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小A说到激动的地方竟然抽泣起来。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女生对他意味着什么。

“她说我只想和她上。内侧两棵绿色棕树之间是灰色偏暗的楼道。光线低沉,半天了都没人在楼道出现。三到五层以及第八层楼道口安有小牛奶箱床,根本不爱她。唉,我要真是那种人怎么会连女生的手都不曾摸过。”

我明白问题出在哪。“你得克制下。每次兴高采烈的时候,总是黄段子迭出,这哪像个正经人。”

“难道小B那样才算是正经人?”我无言以对。“她为什么不明白,只有那些想上。内侧两棵绿色棕树之间是灰色偏暗的楼道。光线低沉,半天了都没人在楼道出现。三到五层以及第八层楼道口安有小牛奶箱床的人,才会一直憋着,装正经,直到得逞。”

“你可以克制下啊。要不你总是这样没有姑娘。”

“和她在一起很开心,很放松。自由自在,心无芥蒂,这才有什么说什么,口无遮拦。像小B那样?人前人后,截然不同。做个样子,骗姑娘?我做不到,不愿做。”他喝干了杯底的最后一口威士忌。

大海磅礴,风雨交加,大浪朝天的时候,总会有人迎潮而上,不管漆黑的海水后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他们总会一往无前,不变舵,不退缩。

十二月 24th, 2009 | Leave a Comment

雾散人来

恋在十年前还是时髦又不靠谱的事情。那时候,提到网恋,每个人都是一幅嗤之以鼻的样子。可怕的是,现在,我突然发现网恋已经成为了我这种日不出门,宿舍和教室单调的两点一线式生活的寄居者唯一可能恋爱的方式。

love

我也有个她在网上相识,从未谋面。像老生常谈的,从内心开始逐步了解。不过感谢现在互联网的发展,不再像十年前那样平面,而是可以影音文立体化的塑造一个人的形象。

她很美。对陌生人,是冷若冰霜的。然而,走近后就会恍然发现,她的美是自然大方的美,像怀俄明叠峦的绿色丘陵,令人心旷神怡,情不自禁的要把那些清逸的绿色吸进肺叶。

她很能干。千万女生中,展露头角,一眼便可望中。而又不是那种盛气凌人,却是在不卑不亢中,自己努力发奋的结果。为了目标而上进的韧劲,让人叹,不自主地希望可以保护她。

她很单纯。像是深山中走出来,不谐社会狡诈的孩童。倘若是在鸟山明的世界里,可以坐上筋斗云翱翔于天际。这样的人儿,怎么忍心让世俗的污淫所浸染?

我忘不了她。不能忘。又沉溺了。不知道她可以陪我走多久,可以走多远。她也许不爱我,也许不想和我一直走下去然后慢慢变老。可是我想不了那么多,不管会不会受伤,都要抛弃一切去投入。这样才能不后悔,这样才对得起我爱的姑娘。电脑屏幕连接着太平洋两岸,我不知道冰冷的字符对之间的连接会有多少削弱。我只有尽可能去抓住她,抓住我对爱情最后的诉求,抓住未来一生的幸福。

不管是白天黑夜,脑海中总是她。不管眼前千变万化,心中唯她不动。

Like the water to a fish, she is the breathe to my life.

十二月 24th, 2009 | 1 Comment

年复一年

为时差的关系,今年生日晚了14个小时。由于松鼠会关于23岁的文字的缘故,自己一直把这个日子当成一种诅咒,和好莱坞屏幕上的那些废柴们一样迫切的希望打破诅咒,最后却发现诅咒之所以是诅咒,就是因为它们是打不破的。

爱因斯坦23岁发表广义相对论;牛顿22岁开始进行微积分的研究并取得学位,23岁发展了光学和力学理论;霍金23岁开始创建了他的宇宙理论;海森堡23岁发表“测不准原理”;铁木真23岁成为成吉思汗;项羽23岁以5万人或者,已经接近尾声,猫捕获了它的猎物,眼下正挑逗。屋里的人将衣服挂在窗外,巷子中砖瓦紧凑地接着淅淅沥沥的水滴。大破20万秦军;刘邦23岁吃狗肉,喝花酒,调戏妇女......这个才是人生目标啊。

与名人相比,是大有好处的。别人会觉得你志向远大,从而一股钦佩从心底生;而事实上,你根本比不上,但因为是名人的缘故,完全也不丢人。这样可进可退,自尾声,猫捕获了它的猎物,眼下正挑逗。屋里的人将衣服挂在窗外,巷子中砖瓦紧凑地接着淅淅沥沥的水滴。“滴答滴答下小慰都可以达到高潮。

与平常无异的周六,没有交通工具总是会被困在屋里。幸好Gary小同学搭我去吃了顿晚饭,来美国后,第一次吃正经的牛扒呀。更巧的是,我们这桌的服务员正好是我做TA的学生,加上生日的缘故,便送了我一碗冰激凌。

12oz的牛扒

12oz的牛扒

十一月 15th, 2009 | 2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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